公正性声明与保密承诺



为了保证认证公信力的实现,使认证结果让利益相关方满意,北京安信质联认证有限公司对认证公正性和保密要求做出如下承诺,并自愿接受认证利益相关方的监督。


1. 北京安信质联认证有限公司充分理解公正性在认证活动中的重要性。为确保认证的公正性,北京安信质联认证有限公司已经分析了任何可能影响公正性的存在和潜在的利益冲突,并对利益冲突进行了管理。


2. 北京安信质联认证有限公司在组织结构、方针政策制定、审核过程及认证决定等方面,充分体现和保证认证工作的公正性,且不接受任何影响认证工作公正性的经济资助。


3. 北京安信质联认证有限公司根据所获得的符合(或不符合的)客观证据做出认证决定,由具备能力且未参与相关审核的人员作出,不受其他利益或其他各方的影响,确保认证活动的客观性和独立性。


4. 北京安信质联认证有限公司的认证相关人员,在参与认证决定、认证审核或处理申、投诉前均须签署“认证人员保密承诺和公正性声明”,承诺遵守各项公正性及保密守则,主动报告本人及所在机构与工作对象之间存在的或潜在的行政、经济、商务等方面的利害关系,并对公正性相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凡有利益冲突可能的人员均应主动回避。


5. 北京安信质联认证有限公司及分支机构均不从事认证咨询活动。被聘用前曾经向认证客户提供过咨询服务的认证人员,在二年内不得参与相关的认证审核和认证决定工作。


6. 以国家规定的认证审核人日数和费用标准洽谈合同,确保符合中国认证认可协会关于《认证机构公平竞争规范—管理体系认证价格暂行规定》,对认证申请人或申请经办人、认证项目介绍人等不提供回扣或中介费。


7. 北京安信质联认证有限公司及与认证相关的工作人员对在认证过程中获得的有关申请人或获证组织的商业、技术等信息负有保密责任。未经申请人或获证组织的书面同意,北京安信质联认证有限公司与认证相关的工作人员均不对外透露其保密信息,但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认可机构评审或其他法律要求,或者需要履行法定责任的除外。包括:


a) 北京安信质联认证有限公司公布的关于获证组织认证状态的信息,包括初审/再认证不通过、暂停或撤销认证资格、扩大或缩小认证范围的事实及认证范围的详细情况;


b) 申请人或获证组织已公开或应公开的信息;


c) 北京安信质联认证有限公司从其他合法渠道获得的有关申请人或获证组织的公开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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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3-25